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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规定”

2019-01-31 07:52:04

 


今天又看到有人写纪念张晓辉先生的文字,其中提到“北京清退后,张老师搬到了河北省大厂县居住……每日光上下班就要花掉六个小时”。在zxh1964所发的无数广播中,我对其中一条记忆犹新,说的是去年某会期间,他乘大巴上班,入京前车在某关卡停下安检,但不是警察上车检查,而是全体乘客下车,一个一个走进一间小黑屋内,接受身份证和行李查验,再重新上车。他说那种屈辱感前所未有。

作为一个在意和看重尊严的人,屈辱感大概是我在北京那几年最经常的感受。随手记几条,权当备忘。不是要参与前几天关于北京的讨论,因为没什么想讨论的。

 



1. 当初住北京,是因为M要写关于中国的论文。我们需要一定的文化生活,无法去二三线城市;余下的不多选项中,M选择北京,是因为那里最为简单粗暴、乱象丛生,权力结构清晰,能让她更快更好地了解真实的中国。

2. 我们住在二环边上西北偏北的地带,市井气厚重——我们不想住艺术家或是外国人扎堆的地方。除了电影资料馆和鼓楼一带(后者主要是喝酒、会友),去的最多的地方还是某广场(虽然很不情愿):听音乐会去中山音乐堂和大剧院,看展览去国博和故宫。这是一段极其糟心的路程,比如从家到中山音乐堂,要经过五道关卡:1. 进地铁(安检),2. 进广场(安检),3. 进中山公园(询问或查票),4. 进音乐厅大堂(验票),5. 进正厅(验票)。(虽说后三道关卡系正常操作,但五道和三道的体验自是大不一样。)除了要过关卡,还常会碰到警察找茬似的证件检查。

3. 如果碰上身份证检查,我会平静地要求对方先出示警证。此举是为表达:我清楚一个公民的权利;我不怂。但十有八九,对方都会因此要求而勃然大怒、恐吓威胁。到后来,只要看到有警察,M就会挽起我的手臂,以让我免遭骚扰。此举竟屡试不爽。M身为(非expat)外国人,在中国生活多有不便,此为少数的便利之处。当然这种“便利”让人觉得屈辱。

4. 因为反感地铁安检,我们总是尽量坐公交(早先音乐堂附近还有公交站,后来取消了,只能乘地铁)。这样自然要花上更多的时间成本,好在我们不坐班,担负得起,何况公交车即便再挤再慢,也不及地铁压抑。M的中文很大一部分是在公交车上听北京大妈唠嗑学的。

5. 15年五月某日,我上午去大剧院看一场音乐会的排练,下午则跟朋友约在国博见面。从大剧院出来,在旁边的餐馆吃完午饭,离约定时间还有20多分钟,尚充裕,因为步行去国博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。走过去发现广场突然警戒了,须从前门绕行,这样一来得走40多分钟(那天烈日当头,五月的北京已经很热了)。汗流浃背地快走到国博时,又被一警察拦住检查证件。我要其先示警证,他立马威胁咒骂。不想让朋友久等,我不再纠缠,由他检查。等进了国博,我照常把包放入安检仪,自己到一边接受人工安检。安检员握着扫描棒,性骚扰似的上下其手,等她终于扫完了,扫描仪旁的安检员又朝我喊:“您这包得打开看看!”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布袋,里面装着我从大剧院取的一本资料册,别无他物。我请对方告知开包检查的理由——既然已经扫描过了,没有违禁品,为何还要打开。“对不起,这是我们的规定。”是吗?那为什么不让其他人开包检查?“这是规定,请配合。”那好,请出示一下相关规定。对方无话可说,叫来安检的头头。头头亦是同样的说辞,而我坚持要先看相关规定,再予以配合。于是头头又叫来领导。领导来了,还带了一名手下,举着手机录像,以留下“执法”证据,于是我也拿出手机,跟其对录。领导开始也想忽悠,见搪塞无果,只好说:“你包里有纸张,我们需要看看里面的内容。”我听了还真纳闷了: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,”领导终于吐露实言,“我们担心里面是反动传单,所以要检查一下,请配合。”我听完真怒了——我是你们的观众,你们凭什么把自己的观众假想成访民和反动分子?真是反动分子会上你们这来发传单吗?你们堂堂国家博物馆,心态却如此猥琐,太不自重了吧!可领导不依不饶:“对不起,我们必须看看是不是传单。”我说我可以告诉您,里面不是传单,是书。至于是什么书,那是我的隐私,你们无权查看。“对不起,您说是书,我们必须确认,不然不能让您进去。”就这样,我们僵持着(我朋友在几米开外不解地观望着)。最后,为了给个台阶下,我提议说:“如果您只是要确认这里面不是传单,我可以让您伸手进去摸,如果摸到的不是散页,而是一本书,就证明里面确实不是传单。但我不会让您拿出来看,因为这是我的隐私。”领导立即同意了这个提议。就这样,在一群观众和工作人员以及两台手机的见证下,领导把手伸进布袋,摸索了一阵,抽出手来,默默无语地拎起布袋,递给了我。

6. 国博的事固然荒诞,但至少不粗暴。一年后,我回国办事,住在先前住的地方。才离开短短数月,满街的餐馆店铺都关闭、封门了。有天早上进地铁,发现里面水泄不通,每个人都须接受身份证检查。我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形,轮到自己时,照例心平气和地要求对方出示警证。对方拒绝,吼叫恐吓,见我依然坚持,直接喊来四五个人,连打带拽,把我拖进旁边一间小黑屋。目击乘客数十名,无人吱声。那时雷洋案刚出,我真的害怕了,以为他们会大打出手。谁知门关上后,警队的领导从里屋走出来,扮起和事佬,替手下向我赔不是,还问有没有打人,有的话他就得调监控录像确认。我有事在身,耽搁不得,无法奉陪,乃作罢。办完事再打电话投诉,对方自然踢起皮球,不了了之。

7. 以上经历必然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。一年多前我刚确定要回国一趟,当晚就梦见一帮中国警察要逮捕我。回国三周后,我真的被捕了,不过不是在北京(此乃题外话)。

8. 前一阵突然跟M说起,很久没去过酒吧了。回头一想,其实到法国后,本就不常去酒吧,喝酒通常是在自己家或朋友家。再仔细一想,我们去酒吧最频的时候,是在北京那三年,每周都去,通常不止一次。在那样一座生硬蛮横污染严重的城市,入夜后,酒吧往往是家以外唯一的庇护所。那些日子,空气差时我们就足不出户。可这样一来,又时常一连数日困在家中,憋闷不堪,不得不出门透气。而外面浑噩污浊,有如末世之象。在那种光景下,只想躲进酒吧求醉,以寻获一点慰藉(想来也挺屈辱的)。我们去的是鼓楼一带的酒吧,好歹接点地气。三里屯从不主动去。不过这几年胡同大清理,当年常去的酒吧多已不存了吧。

9. 我丝毫不怀念北京的日子。我只想念那里的一些朋友。但大多数朋友也已离开(或将要离开)北京了。

附:张晓辉先生的那条豆瓣广播

(发表于2018年3月5日,原帖已删)

看到张先生自己在留言中写:“至少我可以选择死掉”,真是一语成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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